浙江基层执法全程“法制管控” 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在身边
宁波10月27日电(何蒋勇 陈剑锋)公正公平执法关乎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。只有公正公平执法,才能取信于民,真正体现执法为民,树立公安机关的公信力。
近年来,余姚市公安局聚焦高水平建设法治公安目标,努力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案件办理、每一个执法环节,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余姚市公安局2013年创新推出“法制民警派驻模式”,派驻“法律专业人士”到基层单位,通过在第一线第一时间开展案件法律审核、案件办理指导、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,对办案单位的主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行为实行“扁平化”履职。
“我们承担所派驻部门办理的全部刑事案件的提请逮捕、移送起诉的审核把关工作,以及行政处罚和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理。”目前派驻在余姚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的法制民警童超这样说。
除了民警童超介绍的这些硬性要求外,为保证各法制民警派驻工作的“质”和“量”,各派驻法制民警间还要进行交叉考核,相互查找自己在审核案件中没有发现的执法问题。
据悉,派驻法制民警为基层办案单位提供24小时执法咨询服务,当所派驻的单位出现接处警、受(立)案、采取侦查措施、强制措施等案件办理、纠纷调解等执法活动时,从源头上进行“法制管控”,全程进行监督,并且还能随时对所派驻单位录入系统的行政、刑事案件,特别是所裁案件进行网上巡查监督,确保案件质量,实现网上网下执法监督全覆盖。
法制民警被派驻后,通过视频督察系统和办案区实地检查,实时查看民警的讯(询)问过程,一旦发现有单人讯(询)问、未按规定通知法定监护人到场、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无女性工作人员在场等违法的情形,可以当即要求办案民警停止讯(询)问工作,待违法情形消除后再进行讯(询)问,可以有效地保证证据的合法性。
余姚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张伟杰说:“自从有法制民警派驻,我们接处警、治安调解、讯(询)问嫌疑人、涉案财物管理等每一步都有‘专家’实时提醒监督,办案更规范,底气也更足,工作效率更是跟着上去了。”
法制民警派驻机制自实施以来,余姚市公安局派驻法制员审核监督案件10247余件,纠正一批案卷不当之处,纠正违法行为5起,下发执法建议书17份。
据了解,余姚市公安局连续两年在宁波市执法质量考评排名第一,被浙江省公安厅评为“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”。法制民警派驻工作机制在2016年还被公安部法制局评为全国优秀执法机制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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